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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洛阳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个人可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2-06-02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洛阳热线
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至年底,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年底前,因疫情影响而难以正常偿还贷款不做逾期处理,不上报征信;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至年底,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年底前,因疫情影响而难以正常偿还贷款不做逾期处理,不上报征信;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

  关于缓缴政策解读

  《通知》原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支持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缴存职工。

  解读

  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再进行执法催缴;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职工退休、终止劳动关系或个人账户转移的,企业应优先为其办理手续;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在年底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办理说明

  申请企业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或到线下受理窗口获取);

  申请材料中应包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含)工会会员(职工)同意缓缴决议文件,不再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或依法批准的社保缓缴文件,缓缴期可至2022年12月31日;

  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可提前终止缓缴,并补齐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应无欠缴行为;企业如有欠缴行为的,应当先办理补缴,再申请享受2022年12月31日前的缓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