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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盗窃窨井盖或构成严重犯罪

时间:2022-06-26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洛阳热线
一个窨井盖最多值几百元,但盗窃窨井盖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严重犯罪。 嫌犯李某指认盗窃现场 一个窨井盖最多值几百元,但盗窃窨井盖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严重犯罪。近日,市
嫌犯李某指认盗窃现场

  一个窨井盖最多值几百元,但盗窃窨井盖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严重犯罪。近日,市公安局涧西分局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嫌疑人最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人员密集场所窨井盖被盗,民警紧急处置防意外

  4月24日,群众报警,位于涧西区中州西路与武汉路交叉口附近的涧西1号南街坊8号楼北侧,一家公司门口广场上的一个正方形窨井盖不见了。

  市公安局涧西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秦豪等人到场看到,缺失的是消防蓄水池的窨井盖,附近停放着大量车辆,平日人流量也较大。

  经测量,用于覆盖消防蓄水池井口的正方形窨井盖边长有60多厘米,水池深4.3米,一旦有人不慎跌入,轻则受伤,重则溺水身亡。

  民警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拿来几个锥筒摆放在井口周围,锥筒贴上“此处危险,严禁靠近”的警示语,并拉上警戒带,防止发生意外。

  嫌疑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我们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当日凌晨有个戴鸭舌帽、推三轮车的可疑男子经过现场。”涧西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皇甫雨润说,根据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民警一边请求涧西监控中心协助调查,一边进行蹲点守候。

  4月30日3时许,民警将偷窨井盖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讯问,他供认了盗窃消防蓄水池窨井盖的犯罪事实。

  “李某不是普通盗窃行为,他的违法行为有很大的危害性,我们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他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民警俞梦华说,李某偷走的消防蓄水池窨井盖所处位置,既处于公共停车场,又处于某公司门口广场和居民区,人员和车辆过往频繁,作案时间又在凌晨光线不足时间段,把窨井盖盗走后,可能给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伤害,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盗窃窨井盖可能构成严重犯罪

  “窨井盖虽小,却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窨井盖被盗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危险性,轻则造成他人头破血流,重则危及他人生命,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因此,盗窃窨井盖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盗窃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严重犯罪,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介绍,2020年,针对时有发生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依法惩治涉窨井盖犯罪。

  指导意见规定了盗窃、破坏窨井盖类犯罪的法律适用原则,明确指出盗窃、破坏正在使用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动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对于盗窃、破坏以上两种情形以外其他场所的窨井盖的行为,明知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而实施盗窃、破坏行为,致人受伤或死亡的,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申利超 魏孝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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