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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主张哪些权益?来看解答

时间:2022-03-26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洛阳热线
市民刘先生咨询:我在中州路与李城路交叉口被一辆转弯的小轿车撞倒,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受伤较重,住院治疗30多天,出院后多次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我想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可主张哪些权益? 市民刘先生咨询:我在中州路与李城路交叉口被一辆

  市民刘先生咨询:我在中州路与李城路交叉口被一辆转弯的小轿车撞倒,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受伤较重,住院治疗30多天,出院后多次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我想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可主张哪些权益?

  瀍河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答,刘先生可主张以下权益——

  1.一般情况: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

  2.需要后续治疗的,还可以主张后续治疗费、出院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3.经鉴定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该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目前,全省所有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均不再区分城乡标准,统一以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申利超 王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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